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封锁令〔2018〕第1号
2018年11月22日,针对昆都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21日16:30非洲猪瘟疫情排查中发现的昆都仑区前口子村养殖户芦全胜家饲养的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情况后,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区政府紧急启动应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特发布本封锁令。
一、封锁范围及时间:经昆都仑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2日起,封锁时间为六周,将前口子村设为疫点,以前口子村向外延伸3公里为疫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为受威胁区,以根除疫情为目标展开疫情处置工作。
二、疫区封锁期间,对昆都仑区北起G6高速,南至莫尼路,东起青昆交界线,西至昆都仑河范围内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消毒;禁止所有生猪及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对疫区内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的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垃圾,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昆都仑区昆北街道办事处做好疫点、疫区的现场隔离、封锁、控制、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对疫区外的生猪,由昆都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加强检疫和疫情监测,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
六、昆都仑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 "早、快、严、小" 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迅速扑灭疫情,不得有误。
七、本命令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封锁令的解除,由昆都仑区政府另行下达。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