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加强蒙古语文的学习与使用,充分发挥蒙古语文在我区民族团结、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民委《关于评选推荐全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包民委发[2019]6号)要求,通过我委开会研究,严格筛选把关,拟推荐5个先进集体和7个先进个人。
妥否请批示
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5个)
1.昆区人民政府
2.昆区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3.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4.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包头市蒙古族学校
二、先进个人(7个)
1.包晓艳 昆区纪检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2.包孟根 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翻译中心主任
3.包长海 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翻译中心科员
4.哈斯毕力格 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镇长
5.海棠 包头市蒙古族幼儿园保教主任
6.旭仁毕力格 包头市老年大学蒙古语文老师、昆区旭日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理事长
7.哈斯图力古尔 昆都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