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4号)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挥全民参与、联防联控的作用,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单体楼执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日起,各居民小区、单体楼进行封闭管理,每个小区只保留一至两个进出口。
二、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的小区,物业公司是防控责任主体;无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的小区,由社区组织业主建立封闭管理制度和防控机制,实行业主及街镇、社区轮岗制度,每天保证不低于两人在小区值班。
三、执行封闭管理后,各小区建立人员往来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每个进出小区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人员去向等。重点统计湖北省来区人员、昆区前往湖北省返回人员。经湖北省停留后进入我区人员以及和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并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区防控指挥部。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在家中隔离14日,每日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的防控人员上午、下午各报告一次自己的体温。请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如有拒不配合检查和管理人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居民原则上不再接待走亲访友的外来人员,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去参加各种聚会。要加强公共区域的消毒、通风和卫生工作。各小区密切关注小区人员情况,对出现发热等情况的要及时上报。
五、本小区人员近期去过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居民或者外来人员要主动报告,物业或社区要加强居家隔离管理,本小区居民要发挥监督作用,对不自行申报的可以拨打区防控指挥部电话进行举报。
如有发热、乏力和干咳,呼吸困难、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各村参照此公告执行。
昆区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472-5305335
特此公告。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