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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4 17:15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434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的公告

(2020年第7号)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确保登记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盲点,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举报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从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和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14个疫情较重地区来昆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未主动向属地社区(嘎查村)或派出所报告的;

2、从其他省市来昆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未进行居家隔离,也未向属地社区(嘎查村)或派出所主动报告纳入管理的;

3、列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擅自外出的;

4、私自接纳、容纳重点疫区和疫情较重地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经核实未主动向属地社区(嘎查村)或派出所报告的;

5、公众场合多人(5人以上)聚餐、聚会,参与聚众赌博、聚集性活动的;

6、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无防疫措施,营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的;

7、疫情期间,房东擅自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的,未督促租户向属地社区(嘎查村)或派出所报告的;

8、逃避卡口检查、登记,破坏隔离物,擅自潜入昆区的;

9、疫情期间违反禁令哄拾物价、囤货居奇、牟取暴利销售假冒伪劣医疗防护用品或生活用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10、企业复产复工复业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

11、故意编造、散布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的;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采取电话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

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举报人姓名(可匿名),联系方式和举报内容,在1小时内交所在街道(镇)、属地派出所或行业主管单位,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举报电话:0472- 5365305(白天), 0472—5305335(夜晚)。

三、相关要求

1、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由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公告自国家有权机关公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时终止。

特此公告。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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