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至惠农段(含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962号),同意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至惠农段。为保证包头至银川高铁至惠农段铁路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昆河镇和平村,卜尔汉图镇打拉亥上村、打拉亥下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部分土地作为包银高铁(昆都仑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名称
包头至银川铁路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昆都仑区昆河镇和平村,卜尔汉图镇打拉亥上村、打拉亥下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境内的部分土地。(具体范围、面积以征地拆迁机构实地勘测、调查为准。)
三、征地补偿、地上物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偿标准另行公告。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新建、翻建、扩建的任何建(构)筑物及突击装修、经营造假和抢打机井、抢种、抢植的各类农作物、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五、上述村和所涉及的被征地农牧民可在当地镇政府查询土地征收相关事宜和土地征收具体范围。
特此公告。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