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的安排,在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安排资格复审和试讲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现将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资格复审、试讲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现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考生必须本人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一)时间
2021年5月8日(星期六)8:30-12:00,13:00-17:00
(二)地点及分组
第一组:内蒙古师范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家炳楼第7公共教室。
第二组:其他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家炳楼第8公共教室。
(三)复审提供材料
1.2021年应届毕业生
需持本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在校成绩单(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奖学金、竞赛)或学生会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获取及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等情况。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在校成绩单)。
2.2020年及以前毕业生
需持本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在校成绩单(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奖学金、竞赛)或学生会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在校成绩单)。
所有复审考生准备1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白底)用于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试讲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参加试讲。
二、试讲工作安排
(一)时间
2021年5月9日(星期日)
(二)地点
试讲考场统一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家炳楼二楼。
(三)考场设置
试讲考场按照考生报考的学科分类,各考场教室统一张贴了考场号(第X考场 XX学科 候考室),请考生按报考学科进入对应考场候考室候考,每个考场设候考室、试讲室、备课室,考生依次进行候考、备课、试讲、候分。
(四)试讲流程
1.核验身份。考生必须经由学校北门核验身份(二代身份证、电子健康码)后方能进入校园。注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2.候考。进入考场前,再次核对考生身份(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无误后,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全部个人物品,组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按顺序就坐并依次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题目由主考官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现行中学教材确定,考场已为考生准备了备课教材和文具。
3.试讲。备课结束后,考生依次进入试讲室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试讲全程录音录像。试讲结束,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待成绩并签名确认后自行离开,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昆区政府信息网(http://kdl.gov.cn)—政务公告栏发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下一步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
4.最低分数控制。各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昆区人才引进工作试讲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具备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凡因未按通知所提要求,被取消或终止考试资格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出现异议的,由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最终决定。
(三)试讲抽签安排。参加试讲的考生请于7:50到达所在考场候考室,8:00准时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抽签地点的考生,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抽签开始3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试讲资格。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如需出入候考室必须由考场工作人员陪同,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携带的个人物品全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终止考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试讲室,不得向评委泄露姓名等个人信息,只能向评委报告XX学科XX号,否则取消试讲成绩。
(六)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干扰试讲工作。考试期间,不得与候考室内其他考生有言语、动作交流,如比对录像资料确认发生此类问题,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试讲成绩。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报健康状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健康安全,从本通知下发至复审、试讲工作开始,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申报健康状况,通过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或支付宝、微信申领“电子健康码”,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注意:“电子健康码”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参加复审和试讲。
(二)考生进入校园前后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通过电话主动向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0472-5990204)。体温正常,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方可参加试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
(四)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进入考点前以及试讲结束后,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昆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七)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近期要密切关注昆区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告栏有关公告通知,及时获取考试政策、制度规定和施考流程等相关信息。
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