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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2-11-03 10:31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量:13655   [字体: ]  打印保存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务院新闻办11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进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开展分型分类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益保护,将“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蒲淳介绍,个体工商户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国1.1亿户个体工商户中近九成活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实体经济领域,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活动。

蒲淳指出:“实体经济并不等同于实体经营,前者是从事的行业,后者是指经营的方式,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单纯的线下经营,还是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实体商品,都是参与实体经济。线下实体店和网上店铺是不矛盾的,不会限制其中任何一种经营模式,还要鼓励商业经营模式的创新。”

“《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蒲淳介绍,比如,《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又如,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着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和帮扶。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李明征介绍,《条例》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创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同时注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重点强化政府在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方面的职责。

“《条例》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负责人郭启民介绍,个体工商户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生机活力和强大韧性,也为我国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转型为企业

《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同时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这样既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又保护了双方的利益。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杨红灿介绍,《条例》将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分别着眼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三个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育。比如,对经营稳定、有一定雇工规模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可以注重金融支持、技能培训等,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条例》和原来《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删除了很多在监管方面的具体规定。对此,蒲淳指出,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服务和监管的关系。《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确立了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减少监管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促进其发展,相关监管规定被其他法规吸收和承接了。《条例》与其他法规充分协同,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采取多项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比2019年下降四成。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戴诗友说,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在落实减税降费中使个体工商户尽享红利,在优化服务举措中让个体工商户更添便利,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据介绍,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个体工商户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是2012年的2.75倍。个体工商户在第三产业中占比近九成,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近年来,网络直播、微商电商、新媒体等新个体经济也发展迅速,已占到个体工商户总量的近三成。


关联文件原文:http://www.gov.cn/zhengce/2022-11/02/content_5723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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