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名 称: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 号: 包府办发〔2022〕59号索 引 号: 011536003001/2022-00038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料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
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包头市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行动和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全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宗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聚焦集贸市场短板弱项和顽疾问题,严格落实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集贸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扎实过硬的工作举措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以实现集贸市场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为目标,对全市正常营业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促进集贸市场向内外环境优良、配套设施完善、服务水平提升转变,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集贸市场文明程度和精细化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机制
全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公安、商务、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协同配合,市场主办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合力优化集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综合环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点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导则》中关于集贸市场的创建标准和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全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
(一)内外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一是集贸市场建筑物内外墙面整洁干净、无破损污损现象,对年久失修的要及时维护、涂刷;玻璃幕墙、橱窗展板整洁统一、设置规范,无乱张贴小广告、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户外广告和店铺招牌设置科学、美观大方、牢固可靠,要重点整治设计无美感、内容不规范的广告。二是集贸市场内通风采光良好,室内宽敞明亮,地面平整无破损现象,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三是要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四是市场周边要整洁干净,停车场硬化平整无破损,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标线清晰、醒目规范。
(二)各类服务标识规范统一。一是统一制定集贸市场行业规范并在市场各出入口显著位置展示。二是统一规范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建设、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主题的公益广告,要求形式固定、设计精美、内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融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导则》的标准要求,在市场各出入口、市场中央等显著位置密集展示。三是市场内需要有序排队的位置设有“保持一米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在市场明显位置合理设置禁烟标识。四是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亮照经营,从业人员上岗经营期间要按行业规范要求着市场统一工作服饰。
(三)市场卫生设施重点改造。一是要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加强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共卫生间进行新建或改造,施工中要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重考虑残障人、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使用新风系统、无触摸冲厕洗手等设施,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二是集贸市场公共卫生间内要单独设立无障碍卫生间或有一个无障碍厕位,有无障碍洗手池和无障碍标识,厕所或厕位入口、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出入,回转直径不小于1.5米,有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障碍卫生间不得侵占挪用。如沿途有障碍且无无障碍设施,需在醒目位置公布求助电话。对有楼梯或台阶的公共卫生间(公厕入口、厕位入口高坎或台阶)要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并确保无障碍通道不被侵占、挪用、堵塞。三是在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期间,对集贸市场卫生间进行标准化改造的(标准化改造指卫生间改造后不低于《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附属式公共厕所二类标准),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和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照4:6的比例进行匹配,建设改造工程验收后,根据最终审价金额拨付。四是基础卫生标准常态保持。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有分类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且成组摆放;要设置集中的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及时进行垃圾清运。
(四)诚信公示系统规范设立。各集贸市场要结合实际,采取在出入口安装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及时发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产品价格、星级经营户评比信息和消费警示、公益广告等内容,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一是集中整治空中飞线。全面清理集贸市场内用电线路凌空架设、私搭乱接、通讯设施设置不规范、废弃线路凌乱等安全隐患,强弱电线路集中用室外套管或扣板进行绑扎、封包,做到横直竖齐,无乱拉乱扯现象,确保整体美观。二是严格消防设施通道要求。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配备消防栓、消防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按要求进行年检,灭火器压力指示器处于绿区范围内,消防设施无被侵占、遮挡现象,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无被占用、堵塞现象,通道门不得落锁。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5月底)。各相关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底至7月底)。各相关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启动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制定任务台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各项工作标准稳步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提升任务。
(三)提升巩固阶段(2022年8月1日起)。市政府对各相关旗县区和责任部门提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全市通报。同时,各相关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巩固提档升级成果,切实推进集贸市场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目标任务具体、标准要求具体、完成时限具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针对每个市场不同情况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在充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一场一策的原则,建立工作底册,多管齐下、多路并进、严格把关,确保辖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地督导,合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安、商务、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常态化、高频次深入集贸市场,按职能对集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顽疾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将工作落细落小,确保集贸市场提档升级与常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积极引导。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期间,要做好经营户的临时安置工作和市场提升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精心组织安排,妥善处理问题,认真向市场开办单位、经营户及广大市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上报进度,督查考核。为及时掌握我市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情况,督促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定期报告、检查、督办制度。从本方案实施起,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确定一名具体负责联络人员,每10天将辖区内集贸市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进度报市市场监管局(联络人:张思琪,联系方式:5501523、18747192104,联系邮箱:btscjgjsck@163.com),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相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对因组织不力、消极应付、失职失责影响工作成效的,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