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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 促消费 “惠企12条”大礼包来了
发布日期:2022-05-27 10:23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354   [字体: ]  打印保存 



我市印发《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疫情期间促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疫情期间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进一步稳经济促消费

今年以来,我市印发《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疫情期间促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疫情期间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进一步稳经济促消费。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涉及相关政策举措共12条,内容包括: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2022年以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对2022年6月底前中小微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并加快采购费用支付进度。2022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对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批零住餐企业,不能按时缴纳水电气费的,可以向供应企业申请延期缴纳费用,缓交期最长3个月,在缓交期内不收取滞纳金。对疫情期间持续经营的大型商场、超市、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企业疫情防控物资、消毒消杀支出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万元。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区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在其他旗县区的,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并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等信用信息数据,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有续贷需求的,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2年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指导企业利用线上会展、跨境电商拓展业务,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支持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放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条件,引导平台企业降低服务、推广和宣传费用,对优质小微商户给予一定流量扶持。激活消费市场氛围,2022年持续开展“约惠鹿城·礼享够购”主题消费促进活动,筹措安排市级促消费资金,鼓励各旗县区匹配资金开展促消费活动,引导服务业行业采取发放惠民消费券、打折、满减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

此外,我市继续优化营商环境, 审批部门开辟重点项目网上集中审批绿色通道,通过召开专家视频评审、委托第三方现场调研、采样等方式,确保各项手续片刻不延缓、片刻不耽误,全部按时限办结。属地政府(管委会)帮助企业解决好“返岗难”问题,安排车辆“点对点”进行接送。根据实际,对不能按期交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顺延。

目前我市正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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