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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多晶硅(颗粒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05 15:00  发布单位:园区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5505   [字体: ]  打印保存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多晶硅(颗粒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多晶硅(颗粒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多晶硅(颗粒硅)项目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建设内容:多晶硅生产单元、公用工程单元、环保工程单元、污水处理单元、脱盐水制备单元等,以及生产配套工程单元。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多晶硅(颗粒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联系人:正伟  联系电话:13134728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09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472-6958669

E-mail994097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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