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园区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25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25年。。本次仅对远期进行评价,评价基准年为2021年。
(2)规划范围
园区规划建设用地37km2。
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功能区分为产业区、物流区、中小企业园。
(3)园区产业定位
金属深加工产业园是以金属深加工、新型化工为主导产业,同时配套发展非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商贸及物流等产业。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赵松圆
联系电话:0472-26278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邮编:014010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72-6985617
邮箱:zyxbhjy@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项目后,调查区域环境现状,依据规划进行合理性分析及工业园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上报、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之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ü 您对该规划方案了解程度;
ü 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ü 您是否同意工业园在此选址建设;
ü 您对拆迁安置的要求;
ü 您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
ü 您对规划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ttps://pan.baidu.com/s/1eOFQ89a1zcw2hb4cTWaz_Q
提取码:nab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