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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3 11:29  发布单位:园区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0774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依据

园区拟建设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472-2627888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西郊污水处理厂空地

6、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套再生水处理系统,总设计规模10000m3/d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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