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守业路以南、爱业路以北、沿华外环路以东、兴华大街以西。
5、项目建设内容:电解水制氢装置、液氯汽化及氯化氢合成、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后处理装置、渣浆处理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围5km范围。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I5IA_sI20W5HBVLojfHzQ 提取码:1234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6172604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