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环保脱硝剂及15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依据
我单位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环保脱硝剂及15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环保脱硝剂及15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5、项目建设内容:本次评价仅包括一期项目年产10万吨聚合硫酸铁,二期项目年产40万吨环保脱硝剂,三期项目年产5万吨聚合氯化铝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聚合硫酸铁生产车间、氨水生产车间、成品罐区、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3ARLGi3sJ_wL3MdISJR8g
提取码: e6k1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联系电话:13704753826;地址: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云总 联系方式:1370475382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72-6985617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