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内,项目公司建设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年处理生活垃圾29.2万t,采用2台机械逆推式炉排炉,配置方式为2×400t/d,分别对应2台中温中压(4.0MPa,400℃)余热锅炉,配置方式2×34.3t/h,总产汽量68.6t/h;配套1台15MW凝汽式汽轮机(额定蒸汽进气量75t/h)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2.76×106kWh。总投资41133.99万元。
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以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内
联 系 人:王惠岭 联系电话:15****789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186****4387
四、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管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