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50000吨/年粗苯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市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50000吨/年粗苯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50000吨/年粗苯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内北侧,110国道南侧,背锅窑子村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年综合利用粗苯50000吨,生产聚苯硫醚50000吨。生产工艺方案为:粗苯精制后售出制作对二氯苯,回购对二氯苯与多水硫化钠、NMP溶剂及催化剂加入聚合釜,发生缩聚反应生成聚苯硫醚。总占地面积27×104m2,包括聚合车间、水洗干燥车间、溶剂回收车间、储罐区等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包头市磐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联系人: 赵继红
联系电话: 138****8128
电子邮件: zhaojihong1206@126.com
邮编:014010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审批程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
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包头市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人员,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对本项目的选址及环境污染影响的意见;
(3)对建设单位的建议;
(4)其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拟采用公示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体现在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方面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和提出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传真、邮寄、email到本公司;
2、可直接打电话到本公司,反馈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可直接联系到本公司反馈意见。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等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建设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包头市磐迅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