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1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0625024458327.doc | 稀土产品储备库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 项目主体工程为稀土产品储存仓库,无生产工艺过程,无原辅材料消耗。项目已取得包头市昆区发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意见表(昆发改审批字【2017】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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