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项目 | 内蒙古包头市金属深加工园区 | 项目占地面积为14667平方米,包括贮存区、管理站、休息室、办公楼等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