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包头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西郊污水处理厂北侧;
建设内容:建设焚烧炉、余热锅炉、发电机等焚烧发电设备,新建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综合水泵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1-4935-78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表.docx
6.18环评一次网络公示(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