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6日-2019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项目 | 110国道、七号桥路及巨福路区间位置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850m2,设计规模为日配水供水能力3万m3/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配水池、滤池、清水池等。项目已取得包头市昆区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审批字[2019]23号),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昆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新建净水厂的规划和用地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