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0年11月6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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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酚氰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1号 | 2020.11.6 |
2 | 内蒙古卫星焊材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焊丝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2号 | 2020.11.6 |
3 | 包头市昆都仑区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建设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3号 | 2020.11.6 |
4 | 包头市昆都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4号 | 2020.11.6 |
5 | 包头市昆区昆北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5号 | 2020.11.6 |
6 | 内蒙古薪宝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包钢高效环保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 | 昆环管字[2020]16号 | 20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