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家庭户规模: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数。计算公式为:
平均家庭户规模=家庭户人口总数÷家庭户总户数
经济活动人口: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
就业人口:指在一定年龄以上,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和经营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
失业人口: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某一时间内没有工作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口。
劳动参与率:指经济活动人口占劳动适龄人口的比重,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计算公式为:
劳动参与率=﹝经济活动人口数÷劳动适龄人口数﹞×100%
一般就业比例:指某一时点15岁及以上的就业人口数占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一般就业比例=﹝15岁及以上就业人口数÷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100%
城镇调查失业人口和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人口是指在调查时点前一周没有工作(不包括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料理家务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如有工作机会能在两周内去工作,且在调查时点之前的三个月内采取过具体行动寻找工作的16岁及以上城镇常住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的计算公式为:
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人口数÷(城镇调查就业人口数+城镇调查失业人口数)劳动适龄人口数×100%
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人口,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计算公式为:
城镇登记失业率=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口数÷(期末从业人员总数+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口数)×100%
平均预期寿命:是指在一定的年龄别死亡率水平下,活到确切年龄X岁后还能继续生存的年数。0岁(即出生时)的平均预期寿命表示一批人出生后平均一生可活的年数。通常所说的平均预期寿命,多指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
计算平均预期寿命的方法是:对同时出生的一批人进行追踪调查,分别记录他们在各年龄段的死亡人数,直到最后一个人的寿命结束,然后根据这一批人活到各种不同年龄的人数来计算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由于事实上要追踪同时出生的一批人的整个完整的生命过程有很大难度,在实际计算时,通常利用同一年各年龄人口的死亡水平,来替代同一批人在不同年龄的死亡水平,然后计算出各年龄人口的平均生存人数,由次推算这一年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