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博物馆事业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强文化领域、广播电视阵地、广播电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研究拟订文化事业、文体产业和旅游业、广电、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体服务、旅游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的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重点推进农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农牧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组织承办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推进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设施建设,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旅游、四季旅游和研学旅游,培育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广播电视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广播电视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全区体育运动水平,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竟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拟订全区竞赛规则,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八)负责文化遗产保护、文物考古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文物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开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管理工作。承担推荐和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有关审核、行政许可和相关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
(十)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十一)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组织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昆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部门及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文化市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督促、指导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配合区委宣传部对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4.负责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
5.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特种旅游项目、旅游景区设施、星级酒店(饭店)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文广股、体旅股)及4个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文物保护中心),其中昆区文化馆、昆区图书馆均为“国家一级馆”。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保密、综合统计、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及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股。拟订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协调和指导文化和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和产业项目实施,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及知名品牌;指导区公共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文物管理所的业务建设;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大型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研究与交流;协调全区文化非营业性重大艺术活动;监督指导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文化、广电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文化、广电的设施建设;监督、指导文化、广电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体育旅游股。拟订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体育和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制订全区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监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协调全区性青少年体育工作和竞技比赛;实施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旅行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监督、指导体育、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四号楼2楼
工作电话:0472-283706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焦燕龙
三、所属事业单位
包头市昆都仑区文化馆:包头市昆都仑区文化馆,为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区文化艺术活动、艺术辅导、艺术培训、艺术创作。
2.负责开展全区各种文化活动,以及对全区各文化站(室)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组织、参与全国、自治区、市、区文化艺术专活动。
4.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提供免费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等,并为公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5.围绕数字文化馆,负责本馆各类数字化平台的规划和常运行、维护,开展线上与线下融合互动,推动互联网+公共文化。
6.负责全区美术作品展览、陈列、收藏、创作、对外交流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工作8.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做好包头市昆都仑区文化馆 (包头市昆都仑区美术馆、包头市昆都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工作。
9.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116号昆区市民大厅1号楼
工作电话:0472-599053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王敏
包头市昆都仑区图书馆:为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文化传播、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等服务,接受公益性捐赠开展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
2.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 (影)像资料、数字资源的收集、加工、整理、采编、保存、研究、开发、应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
3.承担本馆文献信息资源的维护,文献数字化处理。
4.开展图书馆学术研究、资料编辑出版,承担全区各街镇图书馆分馆的业务指导工作。
5.承担全区地方文献的普查、征集、整理、加工。
6.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116号昆区市民大厅1号楼
工作电话:0472-212099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赵越
包头市昆都仑区文物保护中心:为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研。
2.协调配合辖区内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据工作;文物资源信息收集整理、建档立卷工作。
3.推荐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区级、文物保护单申报实施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修缮、安全防护字化建设等项目以及文物数字化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4.组织开展区内长城资源调查、保护研究等工作。
5.开展文物宣传、研究和学术交流合作活动。
6.负责全区文博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街镇部门展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
7.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进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负责智慧博物馆和文物数字化建设等工作。
8.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白云路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四楼403
工作电话:0472-2837062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海娜
包头市昆都仓区全民健身中心:为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和《全民健身划纲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加强体医融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规划指导全区全民健身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健身服务和技能培训。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部署,承担落实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指导科学健身提供依据。
4.承担协调、指导、服务各体育单项协会和各行业体育协会、人群协会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6.负责全区体育场地和体育人口的普查工作,支持和指导全区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延伸和发展。
7.承办全区各类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参赛队伍参加各项体育赛事。
8.负责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工作。
9.负责全区相关全民健身场地及健身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10.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林荫路25号4楼
工作电话:0472-2138099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