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林少春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内蒙古“智慧广电”网络服务进村入户和“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实施方案》。会议听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抓改革落实述职,审议了国资国企、司法体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政法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破除制约政法工作效能提升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堵点,持续推进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政法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压实改革责任,健全制度机制,防止改革空转,推动政法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开展重点领域改革评估,是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要对照党中央对改革质量效果的目标要求,继续对改革评估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推动整改,着力补齐改革落实中的短板弱项,搞好改革配套,加强系统集成,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接续落地、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要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推进稳就业保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消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关键性改革。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有针对性地部署对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具有牵引性的重大改革,谋划推出更多中长期改革举措。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出更多差异化、原创性和切口小、见效快的探索性改革,让新生事物健康成长、发展新动能加速壮大。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