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昆区在工作推进中聚焦“四个三”,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2019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自治区示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一、建实三大平台,健全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着力打造实体平台。建立起“1+8”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昆区市民大厅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和行政复议、仲裁等便民服务窗口,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发挥区级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以8个街镇一级司法所为依托,设立8个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引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每天坐班值班。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年受益3万人次。二是着力打造热线平台。开通昆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在热线平台建设中突出“互联网+12348”的导向,创新性建立“12348”微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录制上传13期“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法律常识微视频,实现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协调联动。三是着力打造网络平台。在全区安装50余部4K智能机顶盒,建成集成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为一体的指挥中心,为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在线服务,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二、抓实三个关键,完善运行体系。一是明确职能规范。实体平台建设在功能职责定位上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起主导作用;“X”为拓展职能,结合昆区实际,以公证家事法律服务室、法律人才个人工作室、专业社会组织入驻等多种方式,在嘎查村(社区)挂牌设立了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行政复议、仲裁、心理干预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二是完善服务规范。制定窗口服务规范,整合平台进驻业务部门工作职责、业务办理规则等,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三是强化评价规范。从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制定标准,提高平台服务水平。在基础设施方面,规范场所设置、功能区划分、基本设施、网络平台和办公设备;在人员配备方面,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专业素质、岗位设置;在业务开展方面,规范进驻法律服务类别、提供法律咨询数量、受理法律援助事项数量、调处矛盾纠纷数量、法治宣传活动数量、电话接听率等,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运行,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夯实三大领域,优化供给体系。一是做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以“法律八进”为切入点,配合全区重点工作,建成“昆区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基地”、青七社区法治文化长廊等12个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为办事大厅、学校、社区配备6台智能普法机器人,实行人工智能辅助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二是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强化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建立区级矛盾调处中心1个,街镇调委会15个、村居调委会102个,专业行业调委会10个。创办“人民调解超市”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选派人民调解员587名(其中法律专业人才68名),建立了15个街镇调委会和交通、医疗等10个专业行业调委会,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运用多种手段,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00余件。三是做优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覆盖人群由低保人群扩展至低收入人群,近三年受理指派援助案件1500余件,为弱势群体节约律师费用约3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按照“放管服”“最多跑一次”要求,简化审查程序,对城乡低保对象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牧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四、扣实三个重点,强化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范围,政府统筹规划,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总体组织协调推进建设任务,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进驻和实施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共计260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的潜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律师在参与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全覆盖和刑事认罪认罚工作。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开展清风干部评选。三是加强经费保障。除保障日常正常经费外,加大法治宣传等各项经费保障力度,投入1400万元建成内蒙古首家法治公园(原友谊广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友谊22#社区法治体验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家事法律服务室等阵地投入近300万元,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够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