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教育”示范区(校)项目遴选结果公示
按照《开展基于5G新基建智慧教育示范区(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21〕167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将鄂尔多斯市等3个盟市、包头市昆都仑区等14个旗县区作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单位(见附件)。
2.将内蒙古师范大学等6所本科院校、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学院、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等5所中职校、包头市第九中学等7所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包头附属学校等7所初中、包头市包钢实验第一小学等7所小学作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见附件)。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联系。联系人:傅聿韬,电话0471-285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