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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关于减轻 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二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12-03 09:32  发布单位:教育局专栏编辑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107   [字体: ]  打印保存 

近日,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包头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二十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二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厅发〔2020〕3号)要求,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教师创造安心、静心、舒心的从教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如下措施。

一、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

1.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

2.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审批同意后,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实施。同类事项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结果,部门间应互认、共享。

3.严格控制档案数量,严禁督查一项工作整理一套档案,严禁重复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上报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数据、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要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方案,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二、统筹组织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

4.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严格实行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统筹把握各类进校园活动总量。

5.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各部门各类教育宣传活动随意进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应由同级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严格把关、统筹安排。凡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的内容,要合理融入课程教学,不得重复安排。

6.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承担教育扶贫任务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包村扶贫、驻村扶贫,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定期走访贫困户、上门合影拍照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留痕”。

7.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及其他专项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8.严格控制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次数和教师监考次数。各类社会考试进学校须经教育部门同意。教育部门应合理安排每所中小学校承担的社会考试次数和教师监考次数。

9.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上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严禁通过教师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等活动。

10.除党委政府要求的时政学习外,各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应用程序、学习类APP等。

三、有序安排各类培训学习及会议

11.严格按照“学校抓校本、旗县抓骨干、市级抓名优”的培训体系,形成教师培训的上下衔接、统筹协调、有序开展。各级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学期和学年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学习,以便学校提前合理安排教学工作。

12.要增强会议的集约性和计划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工作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学校对例会要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规划,整合会议内容,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大力提倡电子办公,可以网上布置的有关教育教学任务,不额外集中开会。距会议地点50公里以上,参会人员在5人以上的旗县区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设分会场。

13.严格限制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观摩会等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会议,应精减次数、压缩时间、提高质量。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召开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参加。

四、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14.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须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严禁未按程序要求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五、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15.严格规范精减各类报表填写工作,各部门要精简填写次数和内容,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严禁各部门重复建立与中小学教师有关的各类信息库,要统一对接使用教育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减少教师重复填写信息,切实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16.大力精简中小学班主任填报各类学生信息工作,以现有国家学籍网信息为基础,搭建统一的学生信息大数据库管理平台,实现公对公的授权数据导出,避免班主任重复统计、重复上报。

17.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尽快实现教师档案电子化管理,将每位教师的个人基本信息及其教学业务成绩、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的电子版及证书扫描件汇总存放,各部门对教师电子档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填表、重复提交支撑材料。

六、营造尊师重教合力育人氛围

18.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19.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通过家长学校,提升家长素养,引领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家校共建共育的重要性,提高家长与教师的合作共建教育意识,构筑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的新型教育模式。

七、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保障

20.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合理核定工作量,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激发教师工作热情。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严格落实教师一年一体检制度,保障教师身心健康。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要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规依纪追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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