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对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违法案.doc
2021年8月27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对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违法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