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昆区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局党组班子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经过本轮行政执法改革,已将行政执法事项上划,并申请撤销了昆都仑区农牧水务综合执法大队,遗留的行政监督坚持事项由局机关相关股室执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理清有交叉、可取消等职权内容,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10个类别对梳理出的职权进行划分,加之本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上划到市局。截至2021年11月,我局共梳理行政事项86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8项,其它行政权力2项,行政监督检查47项,行政征收2项。开展“一窗综合受理”工作,将窗口事项纳入昆区市民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同时,进一步严明落实权力清单的纪律要求,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由分管区长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示公开机制
将每一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逐项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开。严格把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时间,及时更新审批结果。
四、履职尽责,做好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督察发现兴安盟存在林权证和草原证“一地两证”问题,“一地两证”问题严重影响当前的管理和林草资源保护利用,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政府公信力,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部署,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明确林地、草地地类和界线,待“国土三调”成果公布使用后,彻底解决“一地两证”问题。、
我局及时将昆区辖区内林草相关资料通过“国家林草湿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具”上报自治区。于8月27日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加强学法普法,提高法治意识
利用好宪法日、湿地保护日和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把重点放在学习宣传《宪法》、《农业法》、《水法》《种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上,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 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把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推动我局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此外还深入田间地头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和启发广大农牧民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成效
1.做好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经过本轮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已将所承担的农牧业、水务、林草、交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上划到市局执法队。截至目前,没有因执法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上访事件发生。
2.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七、存在的问题
1.法律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2.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我区农村牧区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行业普法还需进一步提高。
3.工作的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信息报送、网站发布等环节还有欠缺。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
2.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及时完成执法事项划转工作。
3.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继续加强宣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我区自然资源,并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重视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