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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消防审验手续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
发布日期:2022-10-20 12:00  发布单位:昆区住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4771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模板

当事人:

横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昆住建消罚字[2022]第(002)号

 

案件名称:

横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泰新城商业广场,存在未取得消防审验手续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类别:

行政罚款

处罚事由: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九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911502036865495158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xx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30001元(大写:叁万零壹元

处罚生效期:

2022.4.20

处罚截止期:

2022.10.20

处罚机关:

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执行完毕

公示日期:

2022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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