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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昌林非法挖取河砂案
发布日期:2023-09-20 11:00  发布单位:卜尔汉图镇人民政府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676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卜尔汉图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当事人:

李昌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昆卜政罚决〔2023〕39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李昌林非法挖取河砂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李昌林在乌兰计三村西北侧河道内非法挖取河砂

处罚依据:

《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结果:

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38月15

处罚截止期:

 2022831

处罚机关:

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人民政府

地方编码:

014010

当前状态:

行政处罚已执行

信息提供部门:

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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