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下达时间 | 处罚措施 |
1 | 李强 | / | 2024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强在昆都仑区西河楞村的大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院内露天堆存砂石279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14号 | 2024/4/19 | 罚款叁万元整 |
2 | 包头市坤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范浩咏 | 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包头市坤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场地内露天堆存硅石290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16号 | 2024/4/17 | 罚款叁万元整 |
3 | 张锐 | / | 2024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张锐在昆都仑区华业特钢院内租赁的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场地露天堆存砂石160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20号 | 2024/4/17 | 罚款贰万元整 |
4 | 王斗 | / | 2024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王斗在昆都仑区华业特钢院内租赁的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场地露天堆存砂石172.5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21号 | 2024/4/17 | 罚款贰万元整 |
5 | 杨雨森 | / | 2024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杨雨森在昆区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院内租赁的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场地内露天堆存沥青铣刨料190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22号 | 2024/4/19 | 罚款贰万元整 |
6 | 钱镇 | / | 2024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钱镇在昆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四村租赁的大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大院内露天堆存尾砂184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23号 | 2024/4/19 | 罚款贰万元整 |
7 | 李文军 | / | 2024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文军在昆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四村租赁的大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大院内露天堆存尾砂207平方米,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4〕24号 | 2024/4/19 | 罚款贰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