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誉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誉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docx
2024年3月20日,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誉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誉骅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