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
卜尔汉图镇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年10月21 日
昆都仑卜尔汉图镇
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8•3”一般其他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目录
三、事故经过 3
八、事故性质 6
九、防范措施 6
2025年8月3日15时30分许,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一名工人在拆除车间墙上轴流风机时从梯子上跌落死亡的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包头市应急管理局、昆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昆都仑公安分局、昆区应急管理局及卜尔汉图镇等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勘查并召开事故调查处理调度会。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7日成立了由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昆都仑公安分局、昆区总工会、卜尔汉图镇组成的“昆都仑卜尔汉图镇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3’一般其他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三名技术专家及一名法律顾问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防范建议。经认定,昆都仑卜尔汉图镇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3”一般其他死亡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突发疾病导致的非生产安全事故,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贺XX,注册资本 壹拾万元(人民币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MAE2QNXXX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卜尔汉图嘎查110国道676公里北100米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直接经济损失

表1 人员死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经过
2025年8月3日下午15时许,作业人员刘XX和贺XX找了两把梯子,准备拆除车间里东墙上的两台闲置轴流风机,刘XX先用角磨机拆除了靠南侧的轴流风机,在拆除北侧轴流风机过程中,爬梯子到距地面高度为1.3米处,突然失去意识,跌倒在地面上。
事故发生后贺XX、冯XX和3名工友一起将刘XX抬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施救,15时44分,贺XX让东院的秦XX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6时27分,120到达现场,确认刘XX已无生命体征。
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技术专家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记录如下:
1.事故地点位于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东北角厂房内,东墙上靠南侧轴流风机已经拆除完毕。(图1)
图1 南侧轴流风机位置
2.东墙上靠北侧轴流风机正在拆除。(图2)

图2 北侧轴流风机位置
3.现场设置了两个梯子。(图3)
图3 两个梯子的位置
4.排除事故伤害的可能
现场作业情况:正在准备进行轴流风机拆除的过程中,爬到梯子1.3米位置上时,突然跌落。
排除因素:事发现场电缆线路无破皮裸露,闲置轴流风机已断电;死者无明显外伤,跌落区域相邻的机械设备滚筒事发期间为停止运行状态;该生产车间加工工艺为腐植酸钠的物理形态转化,原材料为粉末状遇到水混合后形成胶体溶液,通过高温滚筒蘸取胶体溶液形成腐植酸钠薄片,期间不产生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排除触电伤害、机械伤害、有毒有害物质中毒伤害可能。
六、刘XX尸体解剖鉴定结果
2025年9月4日,公安部门提供《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包昆)公(刑计)鉴(尸检)字[2025]152号}:论证“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刘XX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右冠状动脉主干及左前降支粥样硬化已达Ⅳ级,左冠状动脉主干及左旋支粥样硬化已达Ⅲ级,急慢性心肌缺血性改变。其堵塞严重可致其左心室严重缺血,导致心源性猝死。情绪激动、劳累、饮酒等因素可诱发疾病导致死亡。”“被鉴定人心血中未检出乙醇及常见毒品,可排除生前饮酒及常见毒品中毒致死。”
“综上所述,结合案情及相关材料分析,被鉴定人刘XX死因符合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源性猝死。”
七、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现场进行勘查,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同时依据技术分析及司法鉴定结果得出:
作业人员刘XX在距地面高度为1.3米的梯子上拆除轴流风机时突发心脏病(冠心病)失去意识跌落至地面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八、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后认定: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8·3”一般其他死亡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九、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本次事故,内蒙古元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一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掌握员工的身体及心理健康,定期开展体检,对有基础性疾病的作业人员及时告知就医。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事故调查组
2025年10月21日
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


蒙公网安备
15020302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