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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任人变更违法案
发布日期:2019-12-16 09:28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374   [字体: ]  打印保存 

    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任人变更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处人民币玖仟元的行政处罚。因时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加处罚款柒仟零贰拾元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人民币壹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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