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安委办发[2020]19号
关于在昆都仑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行消防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昆都仑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行消防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具体通知如下:
一、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
2.《国务院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重点是总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四章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等;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全文;
5.其它与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如《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
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主要内容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该项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单位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此项内容与《消防法》中“单位全面负责”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表述相一致。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体需要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学习。明确本单位承担的消防管理职责,特别是围绕《消防法》第十六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内容,有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消防责任事故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名词的概念,确实树立起“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思维处理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各项工作问题。
(二)开展自查自评。一是从消防安全管理入手,自查是否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成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记录,有无消防演练记录和消防档案。二是从建筑防火入手,自查本单位是否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在外墙门窗安装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防盗护窗等);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有无改变或占用;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三是从安全疏散入手,楼道内有无堆放杂物;电动车入楼入户充电;安全出口有无锁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是否好用。四是有消防控制室的要自查有无人员值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值班记录;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有无故障;消防电话是否好用。五是从消防设施器材入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好用;消防水池、水箱是否有水;消防水泵能否启动;室内消火栓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水泵结合器进行定期保养且有明显警示标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是否正常;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设施、灭火器是否完整好用。六是其他:强弱电系统是否定期维护、检测;使用明火作业是否严格经过审批;管道井是否进行严密封堵。
(三)扎实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自查自检出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本上,并明确整改负责人及期限。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汇报,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将灾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抓手做好日常消防管理。1.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第一时间拨打119 电话报警,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单位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设有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要在消防控制室启动设备进行处置。2.提高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要通过平时演练让单位员工熟悉疏散通道,熟知安全出口位置,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3.提高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宣传的主体责任,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挂画、禁止性提示,利用楼宇电视、LED 滚动播放消防视频、消防常识,通过形之有效的手段让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辩证分析“万无一失”和“一失万无”的关系,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使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二)认真落实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认真做好排查、培训、整治、疏散通道普查和灭火疏散演练等工作,落实每月一检查,每天有巡查,认真完成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沟通交流。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的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完善和充实消防工作档案。
附件:1.《消防安全承诺书》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自查记录》
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消防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场所): 位于 , 建筑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已收到关于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的通知,对火灾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改。
□目前,我单位(场所)不存在突出火灾风险。
□目前,我单位场所仍有部分火灾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整改,主要是:
1.
2.
3.
对此,我们主要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
2.
3.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20 年 月 日前
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切实做到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场所)名称(盖章):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附件: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自查记录
编号:〔20 〕第 号
单位(场所)名称:
地 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电话: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监督检查内容和情况 | |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 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 □无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有记录 □无记录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 □未确定 防火检查、巡查 □有记录 □无记录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有记录 □无记录 消防演练 □有记录 □无记录 □有,但不符合规定 消防档案 □有 □无 □有,但不符合要求 消防重点部位 □确定 □未确定 微型消防站 □建立,器材完整好用 □建立,但不达标 □未建立 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确定 □未确定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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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防 火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否 □是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否 □是 位置:
消防车通道 抽查部位 防火间距 抽查部位 □不涉及 防火分区 抽查部位 □不涉及 装修材料 抽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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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疏 散 | 疏散通道 抽查部位 安全出口 抽查部位 应急照明 抽查部位 疏散指示标志 抽查部位 □有 □无 避难层 抽查部位 □有 □无 应急广播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
消 防 控 制 室 | □有 □无 消防控制室 值班操作人员 在岗人数 值班记录 □有 □无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 □正常 □不正常 消防电话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
消 防 设 施 器 材 |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 □有 □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 抽查部位及数量 手动报警器 抽查部位 控制设备 抽查部位 其他设施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消 防 给 水 设 施 | □有 □无 消防给水设施 □有 □无 消防水池 抽查部位 □有 □无 消防水箱 抽查部位 □有 □无 消防水泵 抽查部位 □有 □无 室内消火栓 抽查部位 □有 □无 室外消火栓 抽查部位 □有 □无 水泵接合器 抽查部位 □有 □无 稳压设施 抽查部位 其他设施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消 防 设 施 器 材 | 自 动 灭 火 系 统 | □有 □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报警阀 抽查部位 末端试水装置 抽查部位 压力值 其他设施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有 □无 其他自动灭火系统(主要指配电室的气体灭火系统等) 类型 设置部位 检查情况: | ||
其 他 设 施 器 材 | □有 □无 防火门 抽查部位 □有 □无 防火卷帘 抽查部位 □有 □无 防排烟设施 抽查部位及数量 □有 □无 灭火器 其他设施 抽查部位 检查情况: | |
□不涉及 电器产品的线路定期维护、检测 □有记录 □无记录 □不涉及 燃气用具的管路定期维护、检测 □有记录 □无记录 □不涉及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 □否 □是 □不涉及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否 □是 □ 不涉及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 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否 □是 □ 其他情况: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