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模板
当事人: |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昆市监罚字〔2020〕59号
|
案件名称: |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
处罚类别: | 特种设备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之规定进行处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 | 91150100318413040M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勇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17000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0.06.30 |
处罚截止期: | 2020.07.15 |
处罚机关: |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已执行 |
信息提供部门: |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示日期: | 202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