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
170971 |
留言标题: |
恳请政府关注2015年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昆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一名幼儿园教师,至今工作已经4年有余。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一边在班级任教,一边承担着党务工作,没有丝毫懈怠。昆区2014年和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分别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唯独15年区聘教师待遇与之不同,一样的工作量,待遇却相差甚远。我们把青春都献给了昆区幼教事业,换来的却是微薄的收入和不公待遇。2015年9月上班至今的养老保险都没有补缴,这严重影响了老师们的工作热情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在此,恳请政府关注2015年昆区区聘教师,我们相信政府会让我们早日实现同工同酬。 |
留言人姓名: |
佟敏 |
留言时间: |
2019-10-28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回复单位: |
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19-10-30 |
回复内容: |
关于办理《我对区长有话说》佟敏受理问题的通知已收悉,按照有关要求,昆区人社局局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应的主要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是2015年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没有享受其他年度招聘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之前,昆区补充教师主要途径包括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合同制教师,这些教师的管理方式及待遇都是严格按照当年招聘简章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在阅读当年招聘简章后自愿报名参加考试。信访人反映的是2015年昆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2015年包头市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明确规定了聘用教师的管理方式及待遇。一是签订《昆区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被聘用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其现实表现及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合同,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区人社局鉴证备案;二是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2016年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2017年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简章》聘用管理及待遇中明确了“聘用人员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享受昆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
三、处置建议及沟通反馈情况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昆区实际研究制定增资长效机制,目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已分别于2016年6月和2019年6月两次提高这部分教师的待遇,目前已经提高到平均31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将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还将继续提高这部分教师的待遇。
区人社局责成专人电话联系信访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政策讲解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