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 2340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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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居委会让摊贩在小区常天售卖 | ||
留言内容: | 我们都是在包钢技校家属楼院里 售卖小吃的 ,这两天, 居委会不让我们卖了 。只让一家售卖 ,居委会和我们说 他们是这里的居民 有房本儿 ,就能卖 ,你们没有房本就不能卖 ,还说产下的垃圾 都是我们造成的 ,难道这一家售卖的就没有垃圾吗 ?请问这个家属院里是不是有房本的就能卖小吃? 居委会又说是他们请的看门的 。难道看门的就可以 在院里卖小吃吗 ?请给一个公道 , | ||
留言人姓名: | 刘艳 | 留言时间: | 2020-12-24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
回复单位: | 昆区沼潭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时间: | 2021-12-29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沼潭街道办事处已获悉,经昆区沼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沟通,针对小区内不文明现象,昆区沼潭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小区出入人员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