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 245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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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关于慢性病异地备案的问题 | ||
留言内容: | 你好,咨询一下,黑龙江省户籍,参保地在黑龙江,退休人员,长住于包头市昆区,是否可以把慢性病(肝硬化)转到包头某家医院取药的? | ||
留言人姓名: | 张强 | 留言时间: | 2023-04-25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
回复单位: | 昆区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3-04-29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医疗保障局已收悉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医疗保障局已核实,反映人属于黑龙江参保人员,享受黑龙江医保待遇,具体政策需要联系当地医保进一步咨询,已告知反映人可以联系当地医保办理异地备案,同时将慢性病待遇备案至包头医疗机构,感谢您对昆区民生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