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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昆都仑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6-29 12:00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5655

李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活禽、野生动物及制品市场领域监管,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活禽、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等从事和可能从事动物(宠物)交易的经营户。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加强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是检查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其他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活禽、野生动物禁售措施,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教育、管理。

三是开展广告宣传,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火车汽车站、商圈等公众聚集场所张贴通告,利用辖区户商户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帮助消费者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

四是严查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重点对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制品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进行持续巡查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活禽、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以夜间烧烤店为重点领域,检查餐饮店铺门口及周围现场宰杀活禽、野生动物供售卖的行为。禁止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屠宰禽畜动物。检查督促集体用餐单位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是要求市场、超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进入食品流通环节,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六是严密监测各类电商平台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的网络交易服务活动。

    七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对投诉举报违反禁售规定的问题线索,立即核实,同时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八是配合林草部门封控隔离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督促饲养繁育场所经营者在防控期间做到不售卖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严查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销售和转运贩卖。

感谢您的提议,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工作。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