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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小食杂店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时间:2024-09-02 15:06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351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三、受理机构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

四、申请条件

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50平米以下(含50平方米)、从业人员较少、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现场制售是指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

五、申请材料目录

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备案申请表

  小食杂店经营登记证申请表

2.小食杂店现场核查表(打印后先自查现场检查表里面内容)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正反面复印件

5.食品安全承诺书

6.如果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勘验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七、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结果送达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民大厅号楼一楼大厅4003号窗口领取

十、监督投诉渠道

0472-599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