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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认证专题(一)
时间:2024-10-10 14:57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061

质量与认证专题(一)| 什么是认证?




     

   

认证(Certification)的定义是“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是指由具备第三方性质的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认证包括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体系认证一般的企业都可以做,也是一个让客户对自己的企业或公司放心的认证,比如说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一般价格以企业或公司人数的多少来决定;产品认证相对来说比较广泛,各种不同规格的产品和不同的产品认证价格都不一样,当然他们的用途也不一样,比如说CCC国家强制性认证和CE欧盟安全认证。另外,同一类产品做不同的产品认证价格也不相同,比如说空调,如果出口的话就要做国外的相关产品认证。


“认证”的主管部门和依据



(1)认证的主管部门

我国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下属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中国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

(2)认证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分类


 认证按强制程度分为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两种,按认证对象分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

强制性 包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官方认证。CCC认证是中国国家强制要求的对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产品实行的一种认证制度,无论国内生产还是国外进口,凡列入CCC目录内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均需获得CCC认证,除特殊用途的产品外(符合免于CCC认证的产品)。CCC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的产品认证。官方认证即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列入行政许可目录的项目所实施的许可管理,凡是需经官方认证的项目,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方可准予生产、经营、仓储或销售。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产品,但考核的是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包括内销产品(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和国外进口国内销售)和外销产品(国内生产出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均属于官方认证。

自愿性 是组织根据组织本身或其顾客、相关方的要求自愿申请的认证。自愿性认证多是管理体系认证,也包括企业对未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所申请的认证。我国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19001-2008(等同于ISO9001:2008);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4001-2004(等同于ISO14001:2004);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8001-2011(相当于OHSAS18001:2007);

4)HACCP认证,依据国家认监委(CNCA)2002年第3号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相当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

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GB/T22000-2006(等同于ISO22000:2005);

6)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1] 认证,依据GB/T18305-2003(等同于ISO/TS16949:2002)。

7)能源管理体系 [2] 认证,依据GB/T23331-2012(等同于ISO50001:2011);

8)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依据GB/T27922-2011;

9)品牌认证,依据GB/T27925-2011。

10)CQC认证,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

11)节能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

12)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3] 以加施“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认证的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设备和家具、建材、轻工等环境有利产品等。


“认证”的功能和作用


认证与检测、检验、认可一起,构成了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制度,其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为“一个本质属性、两个典型特征、三个基本功能、四个突出作用”。

1.指导消费者选购满意的商品

2.给销售者带来信誉和更多的利润

3.帮助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体系

4.节约大量检验费用

5.国家可以将推行产品认证制度作为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6.实行强制性的安全认证制度是国家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有效手段

7.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一个本质属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是市场主体基于相互信任的共同选择。随着社会分工和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对市场交易标的(产品、服务或企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证实,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环节。获得第三方的认证认可,能够显著增进市场各方的信任,从而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认证认可制度诞生后,迅速广泛应用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之中,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和世界传递信任。在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特性将日益显现。


两个典型特征:市场化、国际化。


一是市场化特征。认证认可起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发展于市场,广泛存在于产品和服务等市场交易活动之中,能够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建立市场信任机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市场主体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实现互信互认,打破市场和行业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降低监管成本。

二是国际化特征。认证认可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国际上普遍将认证认可作为规范市场和便利贸易的通行手段,并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和统一体系。



三个基本功能:质量管理“体检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国际贸易“通行证”。


认证认可,顾名思义是对产品、服务及其企业组织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向社会出具公示性证明,满足市场主体对各类质量特性的需求。在政府部门减少准入限制之“证”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间增进互信便利之“证”的功能越发不可或缺。

        

一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认证认可是依据标准、法规等要求,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乎标准规范进行诊断和改进的过程,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通过认证认可活动,能够帮助企业识别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因子,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是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有助于建立市场信任机制,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获得第三方权威认证,是证明企业组织具备参与特定市场经济活动资质能力、证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信用载体。


三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认证认可由于国际化的特征,各国都倡导“一次检验检测,一次认证认可,国际通行互认”,因而能够帮助企业和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发挥着协调国际间市场准入、促进贸易便利等重要功能,是多双边贸易体制中促进相互市场开放的制度安排。


四个突出作用: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开放。 


一是面向市场主体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二是面向政府部门支撑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三是面向社会各方推动诚信建设,营造市场良好环境。四是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

综上所述,认证通过第三方的证明有效解决质量管理、市场经济、国际贸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之间起到“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