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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3-10-19 16:34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3208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原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等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等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昆都仑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昆区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推进昆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昆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昆区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工作。

(四)统筹指导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负责起草昆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昆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五)统筹昆区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

(六)统筹指导昆区数字政府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昆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指导昆区相关工作。

(七)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落实上级数字经济产业相关政策,负责拟定昆区数字经济产业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提出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昆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数字化项目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工作。

(八)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九)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街镇、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昆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和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包头市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批复意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承担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全部审批职能,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履行对审批环节的监管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具体事项由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按照改革进度动态调整。负责需经上级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委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昆区数据安全工作。

(二)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领域网络安全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昆区网络安全工作。

(三)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昆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有关工作。

(四)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承担数据与算力行业管理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

(五)在数据管理及开发利用方面,构建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抓总、行业部门分工负责的数据工作格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督查、档案、信访、新闻宣传、接待、后勤服务、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全局性调查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

1.承担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管理制度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培训、普法宣传工作。

3.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昆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等事项。

(三)政务服务股。

1.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昆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承担昆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昆区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和“好差评”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事项。

2.负责昆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昆区政务服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等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的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查;负责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3.承担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各类清单动态管理、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监督规范本部门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4.协调、指导昆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四)优化营商股。

1.承担昆都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组织推进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符合地区实际的优化环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制度办法,并推动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相关工作。

(五)数据管理和网络建设股。

1.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按照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统一部署承担数字内蒙古建设相关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指导昆区数字政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作,承担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数字经济运行检测、形势分析工作;负责拟订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

2.负责昆区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工作;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昆区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指导昆区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昆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拟定相关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昆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数字化项目。

3.组织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数据标准规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指导协调各街镇、各部门依托智慧昆都仑平台开发和推进专业应用。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事项。

4.负责昆区政务网络建设工作,承担昆区各街镇、各部门网络及机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昆区各街镇、各部门提供计算机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民大厅各类电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六)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股。

1.承担昆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街镇、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获取昆区政府信息的申请;负责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昆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2.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昆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昆区电子公文等政务办公系统的建设、组织并实施;负责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昆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组织开展昆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考核评价工作。

(七)数字社会推进股(热线管理办公室)。

1.组织实施昆区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承担昆都仑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2.负责拟订昆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编制昆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报、通报,昆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昆区三级热线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建立并组织落实昆区热线工单分层调度机制,并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3.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社会相关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八)市场准入审批股。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包头市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批复意见,依法履行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责,同时承担履行审批职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责;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联动,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负责已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时限压缩等工作。负责制订和调整已划转承接事项的目录清单、服务指南等。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推送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等工作。

(九)投资建设审批股。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包头市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批复意见,依法履行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责,同时承担履行审批职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责;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联动,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负责已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时限压缩等工作;负责制订和调整已划转承接事项的目录清单、服务指南等;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推送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等工作。

2.承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办的驻区国有企业依法必招项目进场交易的监督管理。

(十)综合事务审批股。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包头市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批复意见,依法履行昆都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定的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出版版权局)、区民政局、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牧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责,同时承担履行审批职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责;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联动,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负责已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时限压缩等工作;负责制订和调整已划转承接事项的目录清单、服务指南等;负责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推送接收审管信息及文件等工作。


通讯地址

黄河大街116号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大厅5号楼203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

0472-5990381

负责人

徐永昕

 

所属事业单位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区政务大厅运行保障和进驻部门窗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2.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3.负责对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各专业服务大厅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负责市民大厅和各专业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培训和年终考核工作。

4.负责为申请人和进驻大厅各部门办理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负责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专业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

5.负责监督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专业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全程运转情况。

6.负责区政务大厅“一窗式”综合受理、帮办代办、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等服务工作

7.负责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各专业服务大厅的现场管理工作。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专业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事项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承担区政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的咨询服务、建议受理等工作。

9.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大厅5号楼2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472-5990563

联系人: 王乃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