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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5-02-24 12:00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80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开展排污单位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的通知。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

                   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