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府办发〔2024〕5号 各街镇,区属、驻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实长效常态治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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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府办发〔2024〕5号
各街镇,区属、驻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实长效常态治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于你单位,请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以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实长效常态治理工作,聚焦群众期盼诉求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全区市容秩序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昆区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现结合昆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充分体现“爱包头、作贡献”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城市管理和“创城、创卫”短板问题,着力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体系,做实做细城市治理各项工作,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缓解,城市品质得到进一步巩固与提升。
(一)市容市貌方面。重点抓好规范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各类店外乱堆放、店外经营行为;打击“三乱”小广告和校园周边市容无序现象。
(二)环境卫生方面。彻底清理城市积存垃圾,拆迁工地及周边积存的建筑垃圾、裸露空地等区域积存的垃圾。
(三)违法建设方面。对存量私搭乱建进行拆除,消除一批违建隐患,实现地面违建逐步清零的目标任务,严禁产生新增违法建设。
(四)公共秩序方面。完善修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加强共享单车、社会车辆无序停放整治。
三、整治任务
为确保各项整治行动高效推进,重点从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违法建设行为、公共秩序整治四个方面开展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如下:
(一)环境卫生管理整治行动
1.加强城市道路日常清扫保洁作业。进一步加大机扫率和机扫水平,强化清扫保洁作业时间,避免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作业断档现象,确保全天侯无缝隙、无盲区管理,做到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无成片零散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质量达到“六净六无”标准。重点加强背街小巷、断头路及道路两侧绿篱、绿化带内积存垃圾的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两侧(不含绿篱、绿化带)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加强道路上烟头、动物粪便的清理力度。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两侧绿篱、绿化带内积存垃圾的清理整治。
2.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垃圾转运站消杀清洁。严格落实按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标准和垃圾转运站消杀清洁流程实施,运输车辆不得存在车身不洁、未密闭运输、未按要求开展作业等问题,定期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转运站、垃圾箱、垃圾压缩机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督促市场化运营企业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规范,确保他们在进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消杀清洁工作时能够做到安全、规范、高效。
3.加大居民小区社区积存垃圾清理整治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对居民小区卫生死角、积存垃圾的清理工作,严格做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保持长效。有物业社区要落实住建行业管理责任和各街镇属地管理责任,无物业社区要落实各街镇属地管理责任,由区执法局负责指导各街镇制定统一的卫生保洁作业标准,按照标准配齐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不出现盲点死角、不出现问题反弹。
责任领导:杨勇、王秀娟
责任部门:各街镇、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各街镇负责具体实施对无物业小区按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小巷、围栏内等卫生死角的清理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考核、督查、通报和处罚的力度。区执法局负责指导各街镇制定统一的卫生保洁作业标准,同时加强对无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的督查、考核、通报力度。
4.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接合部、110国道、复兴大街(昆区段)、裸露空地等区域存在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公路沿线乱倾倒的各类杂物、垃圾和大杂院乱堆乱放以及对拆迁工地及周边积存的建筑垃圾进行逐一排查,对垃圾死角和长期积存、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残渣余土等进行彻底的清理,及时清运、消杀和处置,并对易产生卫生死角的区域或点位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清理成效不反弹,做到排查一处、清理一处。
责任领导:杨勇、王秀娟、周海飞
责任部门: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区农牧局、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拆迁工地及周边积存的建筑垃圾、裸露空地等区域存在的积存垃圾及大杂院乱堆乱放的清理整治。区农牧局负责加大对“两镇一办”辖区内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做好清淤清障工作,指导、帮助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区执法局负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5.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无证运输、私拉乱运、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昆河河道、拆迁工地及施工现场周边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处置过程实施监管,防止建筑垃圾泄漏、遗撒等。
责任领导:高玉璞、杨勇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无资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密闭装置不严、带泥上路等违法违章行为。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负责对所有运输车辆司机开展文明运输教育,做到依法运输、倾倒,文明行驶。
6.餐厨垃圾管理。督促餐饮单位(食堂)按照规定单独收集、集中存放餐厨废弃物,保持收集容器清洁、完好。加大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杨勇、李红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进行划片管理,做好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的管控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作,督促企业文明经营。
(二)市容市貌管理整治行动
1.整治占道经营。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作业、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占道经营摊点。合理设置规范的早市、夜市摊点及临时便民市场,严格设置区域、经营时间和保洁方式,确保清场后道路及场地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道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等情况下,引导流动摊贩规范入市经营。加强商圈、火车站、公园广场、医院等窗口部位、市场周边、重要场所周边管控。
2.开展市容“六乱”专项治理。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六乱”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包百商圈、火车站、公园广场、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加强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商户自觉参与率,严格落实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通过采取“街长制”“网格化”“马路办公”等有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人员巡查、车辆巡逻等方式,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及指定区域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流动摊贩,确保校园周边不出现占道经营行为,保持道路通畅;严禁校园周边有店外堆放、店外加工作业行为;清理各类乱张贴、乱吊挂、乱刻画等行为。特别要做好中考、高考期间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管控工作。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重点对校园周边早点摊、售卖食品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统一整治。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早(7:00——8:00)中(11:00——12:30)晚(17:00——22:00)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采取错时定人定岗管理,重点打击流动摊贩,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4.整治“三乱”小广告。全面清理道路两侧沿街底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橱窗及各类卷帘门窗上等“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小广告,对墙体、地面小广告清理后与原色保持一致,不得简单涂刷。加大查处力度,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执法,重点打击喷涂非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张贴栏”作用,为企业、商户、个人合法信息张贴提供平台。
责任领导:高玉璞、王秀娟、杨勇
责任部门:各街镇、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责任分工:各街镇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公司对各自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三乱”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定期组织开展“三乱”小广告专项整治。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街镇、区执法局对“三乱”小广告的行为人进行查找,对内容涉及违法或实施犯罪的小广告进行查处,对阻碍区执法局、街镇工作人员依法处理小广告行为的打击。区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路灯、电线杆、路面上的“三乱”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定期清理便民张贴栏上的破损广告。同时要对接公安部门对“三乱”小广告行为人进行查处,力争从源头打掉“三乱”小广告行为。
5.施工围挡(墙)常态化管控。督促全区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及时更换破损施工围挡,对于项目已完工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围挡要立即进行维护或拆除,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施工方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足够面积的施工围挡公益广告。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不规范设置和老旧、破损施工围挡(墙)进行集中整改,加强常态化管控。要求围挡广告产权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各类公益广告。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类围挡的设置管理、施工围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类施工围挡的设置管理和安全工作。
(三)违法建设行为整治行动
加强违法建设行为监管。以“增量为零、存量递减”为工作目标,运用“1+4+N”联合执法机制(“1”是指各街镇牵头组织,“4”是指城管强力执法、公安强力保障、住建部门强力跟进、自然资源强力认定,“N”是指市场、应急、宣传、信访等相关部门强力支持,协同配合。)实行精细化管理。形成将巡查发现、劝导制止、报告查处、执法协作、强制拆除等工作流程有序衔接的管控制度,逐步完成地面违法建设清零工作。
责任领导:杨勇、王秀娟
责任部门:各街镇、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分工:各街镇负责对各自辖区存量私搭乱建进行拆除,实现地面违建逐步清零的目标任务,严禁产生新增违法建设。区执法局负责对新增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拆除。协助各街镇对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行为进行管控,并进行强制拆除。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利用私搭乱建进行商业经营中存在的治安隐患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强制拆除私搭乱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以及维护执法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处置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区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物业企业履行发现制止报告等义务,严禁产生新增违法建设;负责牵头对房屋建筑使用者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住宅小区规划手续进行查询,提供给区执法局。
(四)公共秩序整治行动
1.共享单车、社会车辆公共秩序管控。以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提升骑行人文明意识、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秩序为目标,强化重点区域管控,通过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城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重点对无序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共享单车的整治力度,做到摆放有序、停放入位。严肃查处板凳沙发抢占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高玉璞、杨勇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科学设置电子围栏、合理增加运维人员,做好日常维护。针对车辆违规停放、车辆污损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车辆及时清运。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负责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力度。修复更换所辖市政道路破损严重的便道、侧石、路铭牌等,清除废弃灯杆基座、地钉。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设置道路照明设施,按时开启照明,并加强路灯设施管理维护。管辖的主次干道、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无坑洼路面,城乡接合部出入道路路面无坑洼、破损;主干道机动车道无损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明显损坏;特别是商业大街,要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塌陷现象;侧石整齐、无残破现象,设置公益广告规范,施工现场围挡公益广告设置达标,使各项指标达到测评体系的要求。所辖市政道路及背街小巷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负责管理道路硬化及小街巷、人行道路面破损、路基侧石缺损等情况。加强地下管网、路灯、便道、侧石等市政设施巡查管控,及时进行处理。
3.城市园林绿化整治行动。加强园路广场及两侧绿地的绿化苗木补植,做到无缺株断苗、无死树枯枝;不得出现白色垃圾、树挂,可视范围内不得出现动物粪便;做好苗木修剪景观改造,强化养护人员标准提升培训,确保修剪规整、线条清晰。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开展全区道路、绿地、景点、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4.加强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维护。座椅、垃圾桶、灯杆及宣传栏等设施周边要及时清扫并加强保洁,表面要定期擦拭,不得出现痰渍、污渍,如破损要及时修复,各类设施上不得出现违法张贴物。
责任领导:杨勇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区属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维护,做到定期维护。
四、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全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于占江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忠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包头钢铁
冶金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高玉璞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王秀娟 区政府副区长
李红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永歆 区执法局局长
胡海东 昆河镇镇长
郝东海 卜尔汉图镇镇长
吕 晶 昆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裴 锦 林荫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郝向东 前进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超 白云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边文娜 鞍山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卫东 友谊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峥嵘 少先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彬 阿尔丁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子艳 沼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笑 团结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敏 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文婷 昆工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高 丹 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晓东 区住建局局长
韦宏宇 区农牧局局长
乔 艳 区市场局局长
支瑞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李怀忠 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
赵宝华 河西交管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
五、方法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采取组织动员、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保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1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切实使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有一个明显改观,特别是针对店外堆放、流动摊贩、垃圾清运不及时和违法建筑新增现象要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3月7日—3月8日)。针对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做好涉及综合整治行动相关部门的组织动员工作,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全区整治任务和分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9日—4月8日)。针对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通过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达到常态化管理目标。
第三阶段:常态化管控阶段(4月9日—长期)。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全方位、全领域抓好日常管理,严厉打击个别违法违规行为,不给违法违规者有任何理由和机会,切实把成果抓好、抓稳、抓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既是落实2024年度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也是我区城市管理开年的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集中清理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强化执法督查。要充分运用日常督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对集中清理的各个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调度,保证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开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期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全过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媒体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争取企业和商户的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责任单位每周要向区执法局(市容环保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进展,在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于4月8前向区执法局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13327188472,邮箱:kqcgywk@163.com)。
文件:“《昆都仑区2024年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