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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3-07-24 11:20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031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

 

昆府发〔202312

 

 

各街镇、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昆都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昆都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编工作,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结合自治区政府、市级、区本级政务信息刊物改版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街镇、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1.信息报送情况;

2.各信息网点信息的报送采用情况;

3.各信息点完成约稿情况;

4.领导批示信息情况

三、考评办法

上报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每年1—12月份。各街镇、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进行分类考评。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依据考评内容按月累积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统一汇总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任务。

(一)信息报送采用标准

一类信息网点(13个)

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局、统计局、农牧局、园区管委会、政务局。

一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90条,采用不少于36条(次);年报送问题建议类、经验做法类、调研总结专报信息不少于6,采用不少于3(次)

二类信息网点(14个)

科技局、民委、司法局、文体旅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审计局、执法局、信访局、医保局、退役局、供销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智慧昆都仑数据中心

二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80条,采用不少于20条(次);年报送问题建议类、经验做法类、调研总结专报信息不少于4,采用不少于2(次)

三类信息网点(15个)

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林荫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鞍山街道办事处、友谊街道办事处、少先街道办事处、阿尔丁街道办事处、沼潭街道办事处、团结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昆工路街道办事处、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

三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80条,采用不少于20条(次);年报送问题建议类、经验做法类、调研总结专报信息不少于2,采用不少于1(次)

四类信息网点(5个)

公安分局、交大队、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分局

四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60条,采用不少于15条(次);年报送问题建议类、经验做法类、调研总结专报信息不少于2,采用不少于1(次)

(二)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被上级信息部门采用及批示的信息,在本级采用计分的基础上,按相应分值累积加分:

1.要情上报信息10分。

2.区政府刊物采用信息10分;市政府刊物采用信息20分;自治区政府刊物采用信息30分。

3.上报专报每篇加20分;市政府刊物采用专报每篇加40分;自治区政府刊物采用专报每篇加50

4.按时完成上级约稿任务每篇加30分。

5.自治区级领导批示每200分,市级领导批示每100分,区级领导批示每50分。

(三)综合考评标准

1.选派人员到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室轮训的单位,年度考评加50分;

2.配合上级信息工作部门开展调研活动的单位年度考评加50分;

3.因迟、漏、瞒、错报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每条20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日常工作信息内容失实或报送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每条10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

4.未按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每30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

5.未按要求参加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议或轮训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6.未按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实施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考评总得分的20%

7.各单位每季度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数量须达到全年任务量的四分之一,季度、年终报采数量未达到考评办法要求的,在年终排名统计中,报送信息按每条10分从总积分中扣除,采用信息按每条20分从总积分中扣除,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评结果

区政府办公室按月通报各街镇、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信息报送采用得分情况,年终将信息采用积分与综合考评积分合并计算,根据总积分排定名次并进行通报。所有排名情况将在党政大楼1号楼一楼公

区政府办将随时对各有关部门、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对信息报送不积极、不达标的单位,区政府分管领导将对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五、报送方式

各街镇、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必须通过昆区人民政府OA协同办公平台信息报送模块报送信息,其他途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