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鑫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失信事实的说明-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王修军、赵世明等70名劳动者投诉包头市鑫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100万元。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包头市鑫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3185982848,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金海,注册地址:东河区郑二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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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王修军、赵世明等70名劳动者投诉包头市鑫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100万元。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包头市鑫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3185982848,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金海,注册地址:东河区郑二窑村养殖区4栋4号。我局于2023年5月22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昆人社综执令字[2023]第860号),2023年7月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昆人社综执先告字[2023]第26号),2023年7月12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人社综执罚字[2023]第1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综执理字[2023]第3号),对该单位处以行政罚款12000元,并要求该单位于2023年5月23日前核实并支付70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00万元,但该单位至今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也未缴纳罚款。
该单位未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也未履行我局下达的法律文书,拒绝配合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影响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认定该单位失信程度为严重失信。我局建议将该单位列入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黑名单。
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