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民委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实施的公示-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根据《包头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包民委发【2023】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昆都仑区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同意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同意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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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包民委发【2023】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昆都仑区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同意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同意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会议要求卜尔汉图镇和昆河镇要做好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手续及招投标手续办理,确保合法合规,同时推动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并按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决定实施卜尔汉图镇新光佳苑便民市场、乌兰计三村农机具租赁项目、卜尔汉图镇乌兰计二村集体经济建设肉牛标准化养殖项目、昆河镇和平乡村美食城改造项目及项目管理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 1月12日—1月 19 日,凡对上述项目有意见或疑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人:张甲武
联系电话:2836758
电子邮箱:kunqumw@163.com
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