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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再添十九项措施
时间:2021-09-15 11:1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量:9145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在提升贸易便利度、投资便利度、国际物流便利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以及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等五大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

9月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今年前7个月,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占到全国的16.6%,同比增长42%,这一速度比全国的平均速度高10个百分点以上;在实际利用外资方面,21个自贸试验区占到全国的17%,同比增长33.5%,高于全国吸收外资增幅。

王受文说,为了支持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商务部推出了一批含金量比较高的专项政策文件,来解决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遇到的一些专业问题,拓展自贸试验区的探索深度和广度。“《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以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在金融开放领域,《措施》提出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实现本币账户与外币账户在开立、变更和撤销等方面标准、规则和流程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银行账户是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渠道。目前,我国账户体系存在本外币账户管理政策零散化、业务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在评估试点效果的基础上,统筹推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框架,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银行账户服务,持续助力优化金融环境。

在航运方面,《措施》明确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

对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人李宏印表示,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放开,允许依法获批的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将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国船舶机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我国船舶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我国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交通运输部将确保法定检验放开平稳有序开展。

“《措施》作为一个专项的文件,将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一系列总体方案一起,构建起总体的政策制度框架。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准入’的基础上便利‘准营’,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王受文说,期待《措施》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打造发展的新优势。(记者 王俊岭)




关联文件原文: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03/content_5635110.htm